我馆将于11月中旬开始签发电子护照。申请普通护照新发、换发及补发的中国公民,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须提供相应照片并留取指纹与签名式样;有关事宜详见《申办电子护照有关要求》。此前已受理的护照申请,仍核发传统护照。有效期内的传统护照可继续使用至有效期结束。
申领电子护照主要流程如下:
1. 准备申请材料。请访问我馆网站(http://www.visaforchina.org/SUB_EN/)中国公民服务—护照旅行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其它旅行证件须知》以及《表格资料》等栏目,查询并准备所需申请材料,自行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签名栏及日期栏须留待递交申请时在领事官员面前填写。
2. 准备数字照片。请按照《电子护照人像照片规格要求》准备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数字照片以及同版纸质光面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于申请表);拍照时请勿佩带饰物。提示:
1) 请勿对照片进行修改或合成。数字照片及其同版纸质照片须由专业照相馆拍摄、洗印。任何自助式快照、黑白照、彩色打印机打印以及非相纸材质照片均不受理;
2) 数字相片仅受理刻制光盘形式,不受理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3) 电子护照对照片要求较高,递交申请前请确认已备妥合格照片。
3. 来馆递交申请。请申请人本人携带照片、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申请表格以及其他申请材料亲自来馆递交,并按照《电子护照指纹采集指引》与《电子护照签名采集指引》要求留取指纹与签名式样。
4. 取证与收费。领取《取证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及取证。有关取证时间、收费标准等事宜,详见我馆网站 中国公民服务—护照旅行证—《外交部推出改进国外护照服务工作系列措施》以及《收费标准》等栏目。
5. 信息咨询查询。证件咨询查询专线:62-31-5682814,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6:00;电子邮箱consulate_surabaya@mfa.gov.cn。
特此通告。
驻泗水总领馆
2014年10月28日
《申办电子护照有关要求》请点击下列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