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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领事证件回邮服务的通知
2022-04-28 18:00

为进一步提升领事证件服务水平,为中国公民提供更多办证便利,中国驻泗水总领馆2022516日起推出护照、旅行证回邮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交护照、旅行证申请并经总领馆正式受理后,可根据个人需要,自愿选择回邮服务。

二、申请人选择回邮服务,需自行填写快递邮信封并在《领事证件回邮服务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三、护照及旅行证制妥后,总领馆将通过当地快递公司将证件连同收据快递至申请人。

四、快递采用“件到付款”方式,申请人收到证件后,自行向快递员支付快递费用。

五、回邮服务存在一定风险,包括证件丢失、损毁、延误及被他人冒领等,请申请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上述情况并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回邮服务一经申请,不得更改和撤销。

七、回邮服务,中国驻泗水总领馆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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