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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文化知识竞赛----“我与中国”主题征文大赛
2018-07-31 15:52

  为庆祝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中印尼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5周年,进一步加深中印尼两国人民的友谊,促进双方人文交流和相互了解,中国驻泗水总领事馆与千岛日报社等机构联合举办第四届中国文化知识竞赛--“我与中国”汉语主题征文大赛,相关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驻泗水总领事馆

  协办单位:东爪哇省教育厅、印尼千岛日报社、东爪哇华文教育统筹机构、泗水国立大学孔子学院。

  二、征文对象

  面向东爪哇省、中爪哇省、马鲁古省、北马鲁古省、日惹特区的16-35岁印尼籍人士(2018年8月1日时满16周岁至35周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校学生踊跃投稿,积极参赛。

    三、征文主题

    大赛主题为“我与中国”,着重讲述参赛者本人或家庭与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结缘并共同成长、发展进步的故事,请参赛人员自拟征文题目。

  四、征文规定

  1、参赛作品需以中文汉字书写,正文字数在500-1000字;

  2、本次征文仅接受独著作品。每名参赛者只允许提交一篇征文;

  3、参赛作品必须由本人原创,并未曾在各类传媒(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等)发表。如涉抄袭,由参赛者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4、入选作品的发表权、转载权归征文比赛主办方所有。征文比赛主办方保留对获奖作品和入围作品的出版权。如征文比赛主办方未出版或发表参赛作品,经征文比赛主办方书面许可后,参赛者可以通过其它途径出版或发表其参赛作品,但需注明是“我与中国”参赛作品。

  5、提交参赛作品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次大赛有关各项规定及要求。

  五、评奖准则

  本次征文比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中国驻泗水总领事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比赛分别为“在校生组”和“社会人士组”,参赛者须按规定将征文稿提交至相应链接。征文时间截止后,评审委员会进行征文匿名审核,并作出奖项评定。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比赛奖项设置为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和最佳组织奖,具体安排如下:

      一等奖5名        笔记本电脑一台

      二等奖10名       智能手机一个

      三等奖15名       平板电脑一个

      鼓励奖100名      充电宝一个

      最佳组织奖10名   台式电脑一台

   (奖励组织100名以上人员参赛的学校或机构)    

      中国驻泗水总领事馆提供奖品。奖励名额在两个组别中的分配,由总领馆根据参赛人数和征文水平酌情决定,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投稿方式

  1、参赛人员须提交文字格式参赛作品,恕不接受视频、音频、图片等形式的作品。

  2、参赛人员应将征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在校学生组:https://goo.gl/forms/AsHSXN0HGFYUur253;社会人士组:https://goo.gl/forms/Wuz4cm85zIv49cG02(点击链接即可填写个人信息和参赛作品)。以提交时间为准,参赛人员收到自动回执,表示报名成功。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在提交作品时确认文章的原创性。

  3、参加人员免费投稿参赛。

  八、时间安排:

  参赛投稿起止时间:2018年8月1日至9月20日

  评奖颁奖起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至10月30日

  九、咨询邮箱: 2018zhengwenbisai@gmail.com。

  特别提醒,如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参赛作品(如与主题无关,逾期提交等)不具有参赛资格。中国驻泗水总领事馆保留最终解释权及其他一切有关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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