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公民服务 > 护照旅行证 > 护照旅行证须知
中国公民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办证须知
2014-01-16 15:49

 

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区与内地实行不同的出入境管制。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需事先申请进入许可。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者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途经香港特别行政区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内地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者,出示联程机票和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或合法居留证后,可在香港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

          三、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服务于各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在执行航班任务时入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免办进入许可。

     四、如预计在香港停留超过7天或非执行航班任务,应事先申请进入许可。我馆可根据申请人情况签发3个月内一次或两次、每次在港停留不超过30天的进入许可。

         五、 下列持中国护照者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无论其停留时间长短,均应直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通过我馆申请进入许可:

         1、赴港受雇就业、进行演出、举办展览者;

         2、赴港就读,接受职业培训,或接受工业、商业训练者;

        3、拟在港工作、定居者。

        4、申请材料,详见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www.info.gov.hk/immd/

         5、向我馆递交的申请,需征求入境事务处意见,一般需时约1个月。

  

     台湾居民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

 

    一、台湾同胞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免办进入许可,在港停留30天。

       二、台湾同胞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一年或三年多次有效入境许可证,服务于各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在执行航班任务时入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免办进入许可。

       三、旅居印尼的台湾同胞前往香港,如无台胞证,可向我馆申请旅行证,并同时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申请人除按办理旅行证有关要求递交材料外,还需另外填写申请表http://www.immd.gov.hk/zhtml/forms.htm1份,递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请注意,持旅行证可直接前往祖国大陆,但如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则需事先办妥进入许可。

    四、我馆可在旅行证上签发3个月有效,一次或两次、每次停留14天的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许可。

五、如预计在港停留期超过14天,则需征求特区入境事务处意见。一般需时约1个月。  

 

  申请进入许可所需材料

  1、 填写《申请表》一份(请登录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www.immd.gov.hk/zhtml/forms.htm或来使领馆领事部现场领取表格),并附2寸照片一张(请粘贴在《申请表》上);请务必如实、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不适用栏目,请填写N/A

  2、中国护照、旅行证、台胞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印尼长期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丢失香港护照和身份证的香港居民还需要提供报警单、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亦可)。

 

 办理方式:

  1、受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

  2、取件时交费用11万印尼盾/份。如因特殊原因申办当日取件,除正常的受理费用外,另需交特急费30万印尼盾/本、第2、3个工作日取证需交加急费20万印尼盾/本。

  3、丢失香港护照和身份证者需本人亲自来使领馆办理。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待我馆与香港入境事务处核实后颁发香港进入许可。我馆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取证时间,取证时交受理《入境身份陈述书》42万印尼盾/份,香港进入许可11万印尼盾/份,传真费17万印尼盾。如因特殊原因申办当日取件,除正常的受理费用外,另需交特急费30万印尼盾/本、第2、3个工作日取证需交加急费20万印尼盾/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泗水总领事馆 版权所有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