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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护照:补发因公护照
2020-01-01 21:50

  【适用情形】

  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因公外派常驻人员。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申请人须事先在线预约、填表。请点击这里在线预约、填写并打印申请表。

  2、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光面纸质近期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请点击这里,查看照片要求。 

  电子护照芯片采用数码照片,同时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恕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原护照复印件。

  4、印尼有效居留证件(KITAS/KITAP)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应填写《护照/旅行证申请附表》,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原护照信息,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和经过,来印尼情况及在印尼居留身份等。

  【申请方式】

  1、申请人应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日期亲自前往有关使领馆办理。

  2、请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内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向原发照机关提出补发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

  3、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办证时间】

  使领馆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从申请人到馆申请之日开始计算,时间约需15个工作日。申请人可凭取证单号、档案号或预约号在“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首页“办理进度查询”栏目中获取本人中国护照的办理状态,系统也会将“办理进度”自动发送至申请人在线填表登记的电子邮箱(如有效);当“办理进度”显示“您的新护照已到达我馆,可以领取”状态时,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他人)即可领取新护照。

  【取证】 

  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于我馆工作时间前往领事办证大厅领取护照。

  【注意事项】 

  1、遗失或被盗的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如在递交申请后又找回原照,亦不可撤回申请,应尽快将护照送交有关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2、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注销护照,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中国驻泗水总领馆领事证件服务信息

  地址:JL. PAKIS ARGOSARI V, D-3 SURABAYA 60225,INDONESIA

  对外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接受申请和发证)

                下午14:00-16:00(发证)

  证件咨询热线(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

                0062-315682814

                0062-3199539343(中国公民证件咨询专线)

  证件咨询邮箱:consulate_surabaya@mfa.gov.cn

  备注:以上时间为泗水时间(比北京时间晚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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